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七零大雜院,嫁病秧子老公是廠長

正文 第161章 結婚對比

  原本談好兩百塊錢彩禮,範家突然變了卦,一定要三百塊,少一塊都不行。

  孟寡婦當即傻了眼。

  孟全德卻長舒一口氣,跟他媽說幹脆不結婚了。

  孟寡婦啪地甩他一巴掌,結婚的消息已經通知了整個大院,還有兩邊親戚,這個時候取消,以後他們還怎麼做人,不得被笑掉大牙。

  無論如何,這個婚都必須結。

  孟寡婦又去一大爺家哭訴了。

  一大爺也為難,一百塊錢,不是十塊二十塊的,給湊湊就有了。

  再說,孟全德工作這麼多年,工資全都攥在孟寡婦手裡,孟寡婦平時過日子又十分精打細算,怎麼可能拿不出一百塊錢呢。

  但作為中院管事,一大爺還是給拿了十塊錢。

  為了這十塊錢,一大媽跟他冷戰一個星期。

  孟寡婦又去了二大爺家,二大爺沒管她的事,一分錢都沒掏。

  孟寡婦罵罵咧咧離開的二大爺家,差點沒把二大媽氣得犯腦梗。

  反正最後孟寡婦湊齊了一百塊,連同先前就備好的二百塊,一起拿給了範家。

  範玲玲這才肯第二天去民政局領證。

  領證那天,孟全德連個笑模樣都沒有,拍結婚照都是闆着一張臉。

  拿到照片後,範玲玲當即就火了,跟孟全德大吵一架。

  說他拍結婚照擺着副棺材臉,那麼不想結婚,回家接着跟他媽過去吧。

  範玲玲罵人不帶重樣的,給孟全德罵了個狗皿淋頭。

  到了結婚那天,換成範玲玲闆着張臉,沒有笑模樣。

  婚禮全程,對孟家的親戚和大院裡的人,她壓根不理不睬。

  對孟寡婦也根本沒有半分恭敬的樣子。

  吃完酒席回來,幾個大媽湊到一起嘀咕,都覺得孟家娶的媳婦不是個善茬子,搞不好跟孟全德過不長久。

  不過到底是别人家的事,嘀咕兩句也就拉倒了。

  大雜院的第三喜,是宋盼娣和姜亮搬了進來,并且也在院子裡辦了酒席。

  本來這酒席要在姜亮家辦,但宋母不幹,非要在宋家辦,說這是上門女婿的規矩。

  但一早就說好,姜亮不算上門女婿,隻是生下孩子姓宋。

  可宋母不依不饒,怎麼都不肯妥協。

  最後隻好折中,兩家哪邊都不辦了,幹脆在大雜院裡辦。

  反正他們的新房在這邊,正好就在這裡辦了,還省事。

  宋盼娣和姜亮的婚禮隻比孟家晚一個星期。

  但熱鬧程度不可同日而語。

  宋家其他三姐妹帶着丈夫孩子過來了,姜亮的幾個弟弟妹妹也都來了,再加上雙方父母,蘇舸盛啟晖以及盛銳盛佳,魯朝全和一班組的工友們,三張桌子都沒坐下。

  後來還是盛啟晖臨時去借的桌子和椅子,四張桌子總算是坐下了。

  炒菜師傅是魯朝全幫着請的,機械廠食堂手藝最好的大師傅,做的菜比孟家酒席上的好吃多了。

  馬淑花隻是食堂打飯的,後廚大師傅根本不賣她面子,她請來的隻是一個給大師傅打下手的,炒出來的菜水平差太多。

  酒席上的菜香味從後院飄到了中院,大人們聞着都覺得香得不行,何況是小孩子們,更是吸溜着口水,饞的直往後院跑。

  寶蛋、林子領着馮松、馮靜等幾個孩子,呼啦啦跑到後院,遠遠看着坐在飯桌旁的盛銳、盛佳,羨慕得不行。

  那麼多好吃的,盛銳盛佳吃得可香了。

  要是他們也能吃上就好了。

  蘇舸瞧見了他們,低頭跟盛銳耳語了幾句。

  盛銳放下手裡啃着的雞腿,用油紙包了幾塊雞肉揣兜裡,然後拿了一把喜糖過去,給每個孩子分了兩顆。

  之後趁其他孩子不備,将雞肉給了林子。

  林子是一大爺的孫子,一大爺沒得說,誰家有事都幫忙,蘇舸樂意對林子好一些。

  至于其餘幾個孩子,家裡大人們之間沒交清,甚至如馬淑花那樣的,不交惡就不錯了,給兩塊喜糖已經是情分。

  吃完酒席,姜宋兩家的親戚陸續散了,一班組的人卻喝大了,嚷着要鬧洞房,最後被魯朝全一個眼神給瞪得灰溜溜走了。

  宋盼娣和姜亮搬進大院,最高興的當數蘇舸。

  閨蜜住進來,多了一個說話的人,有啥事也能一起幹,還能一起上下班。

  姜亮家裡給買了‘三轉一響’,其中自行車買的是鳳凰牌,也是二八大杠。

  自行車姜亮騎,他早上載盛啟晖上班,蘇舸騎車載宋盼娣上班,這下四個人都有自行車坐,上下班方便了許多。

  沒事的時候,蘇舸去宋盼娣家裡,跟她學着用縫紉機。

  宋盼娣用的也不好,兩人一起琢磨着用,偶爾還會去請教杜秋梅。

  杜秋梅縫紉機用了十幾年,用得溜着呢。

  學會用縫紉機後,兩人做衣服的熱情高漲,宋盼娣給自己和姜亮做了兩身衣服,蘇舸給她和盛啟晖,還有兩個孩子一人做了一身。

  時間過得很快,轉眼到了八月下旬,周小康從鄉下回來了。

  這次回來時間很緊,他隻能在家裡住兩天。

  周大媽和周大爺很有眼力見,知道他們小夫妻小别勝新婚,兩人給他們騰地方,讓他們小兩口好好聚一聚。

  反正家裡房子夠住,周小康和許蘭芳住一間屋,辦事啥的都很方便。

  不像俞家,一家八口擠在兩間屋子裡,中間隻拿木闆隔開,一點都不隔音,幹點啥其他人都能聽見。

  周小康回來的第二天,找盛啟晖、孫衛民出去,想大家聚一聚。

  盛啟晖是真沒時間,孫衛民倒是有時間,第一批五十根電棍早就做完了,公安局驗過貨很滿意,錢給的十分痛快。

  一百五十塊拿到手,盛啟晖給了丁東明和孫衛民一人五十。

  幹了一個星期,拿到五十塊錢,孫衛民覺得這個活兒實在是太輕松。

  他跟盛啟晖商量,能不能去外面問問其他單位,有沒有需要電棍的。

  對電棍的性能,他現在已經很是了解,這玩意确實好用,也難怪公安局能看上。

  既然公安局能看上,其他廠的保衛科什麼的,估計也有需要。

  孫衛民想法是好的,但現在不适合。

  他不知道後面的局勢,盛啟晖卻是知道的。

  很快就要有一番大變革,在這個時候,宜靜不宜動。

  不過盛啟晖倒是看出來了,孫衛民是個搞推銷的好料子,腦子活,有想法,而且善于跟人溝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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