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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三章 鐘靈毓秀

農家紅火小日子 一耳清風 2707 2025-04-13 13:54

   宋家,聽見外頭的敲門聲,鐘靈秀沒有驚動練字的女兒,自己挺着大肚子去開門。

   瞧着來得是清荷,頓時笑起來。

   “你可算是來了,這都多長時間沒上我這兒來了。”

   “這不是剛剛收完地裡的東西嘛,我娘懷着孕,不敢叫她操勞,我爹忙地裡的活,我得在家裡幫忙啊。”見鐘靈秀肚子大得吓人,清荷趕緊用空着的手扶着她。

   “鐘姐姐,怎麼是你來開的門,張婆子呢?”宋家請了個粗使婆子,姓張,家裡的活都是張婆子在做。

   “巧巧在裡頭練字,這孩子早上說想吃魚,張婆子去買魚了,你中午别走,就在我這兒吃,難得來一趟,别又坐一會就走。”

   清荷想着一會還有事要說,便點頭應下來:“那成,中午我來下廚,正好我也有事想跟姐姐打聽打聽。”

   鐘靈秀肚子大了,走幾步就累得慌,進了屋子就趕緊扶着腰坐下。

   她能猜到清荷想打聽的事:“别急,小澤沒事。”

   清荷一個現代人,跟陸承澤又快定親了,既然被看出來了,她也不忸怩。

   大大方方道:“不瞞姐姐,陸大哥從未有這麼長時間不回家過,家裡人都很擔心,我思來想去,也隻想到姐姐可能會知道點消息。”

   “這事啊,我還真知道,小澤被縣裡新來的縣令叫到縣裡頭幫忙去了。”鐘靈秀見清荷是真着急,也就沒藏着掖着。

   “新來的縣令?”

   清荷有些驚訝,陸大哥不過是個鎮上的巡街,縣令怎會把他叫走?

   她想不明白,面上便帶出了愁容。

   鐘靈秀出言寬慰:“你别擔心,這是好事,說明小澤受到了上頭的賞識。”

   “也不隻是他一個人,孟奎和張途也去了,當時走得急,直接在鎮上就被叫走了,沒時間給你帶話,放心吧,他沒出什麼事。”

   不是單獨被叫走的?

   那就好,孟奎和張途兩人,好像是和陸大哥一塊打獵的兩人。

   她記得陸大哥曾經說過,他們三人肝膽相照,跟自家兄弟一樣。

   隻要不是有危險,她就放心了。

   清荷得了消息,心裡不再害怕,也就沒繼續和鐘靈秀說衙門裡的事。

   凡事都要适可而止,問得太多,日後人家也許就不願意說了。

   “鐘姐姐,我給你帶了些東西來,這幾盒糕點,裡頭沒怎麼放糖,你放心吃。”

   “還有這幾件小衣裳是我家裡人做的,買的是最細軟的布料,算是我給寶寶的一點心意。”清荷将籃子放到鐘靈秀手旁。

   清荷适時轉了話頭,鐘靈秀臉上笑意更深,果然是個聰明姑娘,知分寸,懂世故。

   所以說,人人都愛和聰明人打交道。

   說起将要出世的孩子,鐘靈秀臉上露出慈愛的笑容:“好妹妹,我就不客氣了,我替寶寶謝謝你這個當姨的。”

   她拿起清荷準備的小衣服,果真是手感柔軟,針腳細密。

   許是擔心傷到孩子嬌嫩的皮膚,衣服上并沒有繡太多圖案,隻在衣角上繡了些可愛的動物圖案。

   或是圓乎乎的兔子,或是機靈的魚兒,每一個都俏皮别緻。

   鐘靈秀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,越看越喜歡:“妹妹,你繡活真好,不僅繡得好,上面的圖案也好看得緊。”

   清荷捂嘴偷笑:“鐘姐姐,這可不是我繡的,是我家金婆婆繡的,她以前在官宦之家當差,廚藝和繡活都是頂頂好。若換成我的手藝,隻怕鐘姐姐會嫌棄得不想收。”

   “你這丫頭,感情是叫别人動的手,你來借花獻佛。”鐘靈秀仔細端詳着衣服上的繡圖。

   從圖案來看,這人的繡技比縣裡頭的繡娘技藝更精湛,周家妹子眼光不錯,能在鎮上挑出這樣的人才。

   “誰說的,我也是出了力的,你看上頭的小動物好看吧,這圖案可是我畫的,不過金婆婆繡出來的圖案,比我畫得更好看些。”清荷指着藍色衣服上的胖兔子道。

   衣服上的動物圖案,其實就是些簡筆畫。

   上一世清荷并沒學過畫畫,不過因為職業原因,會畫着簡單的簡筆畫逗孩子們開心。

   她把圖案畫出來後,金婆婆覺得簡單了點,又在原圖基礎上修改潤色了不少。

   兩人說着話,時間過得也快。

   “娘,我練完字了。”宋巧巧手裡拿着一疊練好的字,乖巧地走到鐘靈秀面前。

   待她娘接過那疊紙後,小丫頭沖清荷笑笑:“周姨。”

   “哎,巧巧又長高了。”清荷瞧了幾眼小丫頭寫的字,頓時有些咂舌,小小年紀一手簪花小楷已經寫得有模有樣。

   她雖然字也寫得不錯,不過那是硬筆,毛筆她沒摸過幾次,想起自己寫得一團糟的毛筆字,清荷一臉赫然。

   為了不當個文盲,清荷一直叫清文教她識字念書。

   隻要有時間,她便陪着清文一塊溫習功課,每次清文弄不明白的地方,她還裝作冥思苦想一陣,再給清文講解。

   弄得清文經常念叨,要不是她是個女孩子,進了學堂,肯定能考個舉人。

   她的傻弟弟哪裡知道,她可是念過十幾年書的人,還一心以為她天資聰穎,一點就通。

   就是她一直不習慣用毛筆寫字,偶爾她需要記點什麼東西,都是拿根細木棍上廚房燒燒就用。

   當然隻能在家裡這樣做,在外頭定然不能。

   她不想在這個時代表現得太特别,在這個皇權至上的世界裡,普通便是最好的保護傘。

   為了日後方便,不管怎樣都得把毛筆字練得能見人才行。

   要不,若是碰上需要寫個憑據契約啥的,字醜得都拿不出手。

   盡管清荷覺得,在宋巧巧這個年齡能寫成這樣,已然很好,但鐘靈秀的表情似乎并不滿意,許是因為有外人在,她并未多說什麼。

   清荷心底更覺詫異,鐘家姐姐似乎不是出生于普通人家,她雖然性格大氣爽利,可進退有度,舉手頭足之間自有韻味。

   接觸過幾次後,清荷發覺她懂得也格外多。

   琴棋書畫,市井文化,樣樣皆有涉獵,就像是她以前看電視劇裡的大家閨秀。

   若是鐘姐姐是大家小姐,為何會嫁給宋書吏一個落榜秀才,蝸居在這小鎮上?

   思及此處,清荷搖搖頭回過神來,怎麼越想越遠了。

   算了,不想了。

   這都是别人的事情,左右她是和鐘靈秀這個人交好。

   至于鐘姐姐出身何處,那是鐘姐姐的私事,就像她自己,一樣也有秘密不能說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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